各单位(部门):
根据上海市教委人事处《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“四有”好教师(教书育人楷模)推选活动的预通知》文件精神,学校开展了2023年上海市“四有”好教师(教书育人楷模)申报人选推选工作。经个人申报、二级单位推荐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,校长办公会、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,拟推荐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杨光焰老师申报2023年上海市“四有”好教师(教书育人楷模)。
公示期为2023年6月14日至6月16日。
若对推荐对象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人事处反映。联系邮箱:hr@lixin.edu.cn
特此公示。
人事处
2023年6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