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文件精神,2023年清明节4月5日放假,共1天。
根据教务处安排,4月5日(周三)停课。
请各单位(部门)安排好工作,做好安全防范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。
特此通知。
校长办公室
2023年3月22日